濮阳县纪委监委驻濮阳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联合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原则,积极探索构建权责清晰、风险明确、全程覆盖、预警及时、有效管用的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着力促进检察机关公正廉洁规范司法。
以学习研讨提升意识。把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定期汇报司法办案风险防控工作情况,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关文件,警示教育片并组织开展讨论,引导干警提升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和意识。
以源头自查注重整改。根据《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结合编发的典型案例风险提示,深入查找司法办案过程中的廉政风险隐患风险点,形成廉政风险防控清单。针对共性问题集中发出工作提示,对于个性问题有针对性传达。按照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进行分级评估,指导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防控措施,推动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效落实。
以监督约谈强化防范。细化党风廉政工作内容,针对“八小时”外行为开展监督,组织干警签订“八小时”外自我约束承诺。强化以案促改,汇总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和廉政风险排查情况,结合监督检查发现的情况,专门召集检察官廉政风险专题会,在分析各风险点成因的基础上,针对个人情况分别分析研判,见人见事开展“个性化”谈话,谈话后结合个人岗位和自身情况进行深入剖析。
以监督检查整治顽疾。常态化开展专项评查和个案监督,对在办案件加大流程监控力度,重点关注审查报告中是否写明“三个规定”相关情况,是否做好风险评估、是否填录“三个规定”内容等,及时督促办案人员整改。强化对案件质量评查的结果运用,针对评查出的不合格案件、瑕疵案件、无罪案件、国家赔偿案件进行责任分析,对于错填案卡、超期办案等情形全面分析背后原因,如有涉及到违背廉政办案要求的严肃追责问责。
以建章立制促进实效。把“三个规定”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当做从严治检的重要内容和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手段抓严抓实,健全完善每月填报和通报制度。制订队伍管理制度,汇总“三个规定”“廉政风险防控”“财务管理”等检察业务办案风险防控制度,形成权责清晰、措施有力、流程规范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同时,不定期“打包”发送干警学习,组织解读指导,明晰各项制度要求,达到警示警醒和堵塞漏洞双重效果。(楚宁华 陈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