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充分发挥巡察办“三个职能” 确保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2023-07-31 09:13 来源: 南乐县委巡察办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出,巡视巡察办要聚焦主责主业,立足“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职能,增强主动性,激发创造力,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近年来,南乐县委巡察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三个职能,确保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一、在统筹协调方面发挥“参谋部”作用

一是加强系统谋划,注重整体把握。深刻领会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加强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出台《中共南乐县委巡察机构四项重点工作机制实施办法》《中共南乐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关于对县委巡察组作风纪律开展巡察后评估的规定》等7项制度,切实绘好巡察工作“施工图”。科学设计巡察全覆盖工作规划,结合常规、专项、“回头看”等巡察方式和上下联动巡察安排,提出工作建议,制定全年巡察计划,明确巡察工作要点,确保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

二是做好上下联络,高效对接落实。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中央和省市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和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及时准备并报告巡察工作相关会议筹备和巡察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邀请领导小组成员参加进驻被巡察单位工作动员会和情况反馈会,确保巡察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加强与各巡察组的沟通对接,对巡察组报送领导小组的请示报告事项及时研判,拿出相关方案,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根据领导小组研究意见督促落实。积极推动办与组深度融合,安排巡察办人员到巡察组参与巡察,及时收集巡察过程中的相关情况,了解巡察进程,并做好巡察经验总结,做到与巡察组信息互享、问题互通、技巧互学、业务互帮,推动巡察干部综合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双提升”。

三是强化贯通协调,推进资源整合。按照《关于推进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协调意见》《中共南乐县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工作协调制度》等规定,积极衔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政法部门、县审计局、县信访局等单位,全面收集被巡察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依法履职、基层组织建设、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信访案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在人员选配、情况通报、线索研判、督促整改、成果运用等方面,推动贯通协调具体化、机制化、常态化。同时,探索实施审计、财政、统计等部门专业力量深度参与巡察工作的有效方法,用好用活已有监督成果,确保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格局。

二、在指导督导方面发挥“指挥部”作用

一是及时传达指示,快速安排部署。传达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和领导小组要求,由巡察组对标执行,提高巡察精准度。科学制定巡察工作方案,明确巡察工作具体任务,让巡察工作有章可循,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路线图”。同时建立座谈交流机制,各巡察组定期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分享工作经验,并就改进方法、调配力量等提出意见和建议,邀请业务骨干轮流讲授巡察方式方法,发挥“传帮带”和以老带新作用,达到相互借鉴、共同提高的效果。

二是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积极选派巡察干部参加中央和省市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提高巡察干部政治水平和履职能力。系统抓好县本级培训,在巡察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后,通过集中培训的方式,对巡察组全体人员就巡察工作基本要求、程序、方法等进行具体培训,使巡察干部了解基本流程和操作要点。为保证巡察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将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精神新要求新部署和工作流程等内容汇编成册,对巡察环节、工作流程、注意事项、文本格式进行统一规范,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三是一线督导调研,解决疑难问题。巡察期间,定期深入一线,重点了解巡察组工作进展情况,帮助巡察组梳理脉络,把脉巡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现象,能够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按程序提请领导小组和县委予以研究。巡察中期,及时组织召开巡中调度会,邀请领导小组参加,听取各巡察组巡中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情况以及下步工作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对汇报内容逐一点评,对重点问题进行详细了解,提出工作建议,帮助疏通难点、疑点、堵点。巡察后期,对巡察组提交的巡察报告进行会商,从定位、评价、要素、框架、观点、逻辑、支撑、建议等方面进行分析研判,提出修改建议。针对巡察报告不深入、发现问题不彻底、问题定性不精准、巡察监督重点不聚焦等现象,及时进行提醒,提高巡察报告质量。

三、在服务保障方面发挥“运维部”作用

一是狠抓队伍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在巡察干部“选育管用”上全链条发力,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采取多种途径选优配强巡察专职干部,健全巡察组组长、副组长选配机制,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做到专职专用。完善巡察干部抽调机制,认真落实《关于选派优秀干部到县委巡察机构实践锻炼的实施意见》,会同组织部门从全县纪检、组织、财政、审计等专业人才中抽调优秀干部200余名,并将新提拔干部、优秀年轻干部纳入巡察队伍,组建巡察干部人才库。积极探索建立巡察干部教育管理办法和量化考核机制,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切实增强巡察队伍生机活力。

二是坚持“粮草先行”,做好后勤事务。强化后勤保障,统一为巡察组“量身定制”保密设备,配备专门档案柜和涉密电脑等,并张贴涉密标识,提醒巡察干部时刻注意保密。从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开始,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对县直巡察组,统一在县纪委监委办公楼内部安排办公场所,落实好巡察组工作人员办公用房,提前做好办公设备采购等工作,对抽调人员统一食宿,并落实办公经费,切实为巡察组提供工作便利;对乡镇巡察组,积极协调被巡察乡镇落实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为开展巡察备足“粮草”,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强化党建引领,激发内生动力。坚持党建引领,做到巡察工作开展到哪里,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就建到哪里,通过“党建+巡察”深度融合,明确人员分工、工作程序与工作方式,统筹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巡察业务学习、党纪法规教育等,为高质量推进县委巡察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严格执行对巡察组作风纪律开展巡察后评估的规定,通过调查问卷、个别谈话等方式,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对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将评估结果作为专职巡察干部和抽调人员评先评优、推荐使用的重要参考,确保巡察干部纪律严、作风硬、业务强,为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 马晓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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