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纪委通报6起党员干部因醉驾判刑被开除党籍案件
2016-03-31 09:22 来源:

近日,济源市纪委通报了6起党员干部因醉酒驾驶触犯刑法被开除党籍的典型案件。

1.河南恒通化工集团原党委委员冯国宏醉驾案件。

2014129日,冯国宏在文昌路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151214日,河南恒通化工集团党委经报济源市纪委同意,给予冯国宏开除党籍处分。

2.河南省邮政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济源分公司党员吴志军醉驾案件。

2014914日,吴志军在沁园路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151228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济源市分公司党委经报济源市纪委同意,给予吴志军开除党籍处分。

3.沁园街道办事处御驾居委会党员杨锦河醉驾案件。

2014811日,杨锦河在梨林镇大街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处判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151222日,沁园街道党工委经报济源市纪委同意,给予杨锦河开除党籍处分。

4,克井镇克井村党员徐李全醉驾案件。

2014101日,徐李全在愚公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2500元。20151222日,克井镇党委经报济源市纪委同意,给予徐李全开除党籍处分。

5.玉川产业集聚区大社村党员张武占醉驾案件。

20151014日,张武占在天坛路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2016226日,玉川产业集聚区党工委经报济源市纪委同意,给予张武占开除党籍处分。

6.承留镇南石村原党支部委员吕国亮醉驾案件。

201156日,吕国亮在郭木线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2016216日,承留镇党委经报济源市纪委同意,给予吕国亮开除党籍处分。(济源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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