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0-11-05 19:42 来源: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

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持续保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高压态势,深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南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宏勋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10月至20174月,张宏勋任南乐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期间,违规审核批准分管股室人员值班表,致使其分管股室人员以值班补贴名义领取加班补助2.13万元。20206月,张宏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濮阳县第一中学党支部书记杨飞鸿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2045月期间,杨飞鸿违反公务用车规定,公车私用,先后两次在下午下班后,驾驶本单位公务车辆,到某乡镇与朋友聚餐饮酒杨飞鸿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6月,杨飞鸿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范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春雷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710月,胡春雷利用职务之便,安排承揽本县安全饮水工程的曹某某提供车辆,供胡春雷等人到安徽省绩溪县、黟县旅游,期间产生的车辆高速通行费、燃油费共计2000余元由曹某某支付。20201月,胡春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3个案例反映出当前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心无敬畏、行无规矩,不收敛不收手。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治“四风”问题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盯公款吃喝、公车消费、公款旅游等环节,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强化“严”的氛围,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用严明的纪律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 刘濮生
随手拍来监督
  • 版权所有:濮阳市纪委监察委
  • 地址:濮阳市金堤路532号 电话:0393-6667111
  •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47 备案序号:豫ICP备1202355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