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规范廉政鉴定工作 筑牢选人用人“防火墙”
2021-03-19 16:30 来源: 濮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为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廉政审查工作质量,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事前监督,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出台《廉政审查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廉政鉴定工作,严把廉政鉴定意见回复关,筑牢选人用人“防火墙”。

按照暂行办法,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廉政意见回复优先审查政治方面的问题反映,凡监督对象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时,既要审查廉洁从政情况,又要强化政治监督,落实政治标准,突出政治表现。规定监督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先行审查鉴定,提前以正式函件形式向纪检监察组征求廉政审查意见,最后由纪检监察组结合日常监督掌握情况,围绕政治表现、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进行审查,深挖细核监督对象在政治及廉洁从政方面的表现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全面、客观、准确地出具廉政审查意见,层层压紧压实管理监督责任。

出具廉政审查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廉政把关责任倒查追究,对廉政鉴定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等情形进行问责,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责任编辑: 马冲
随手拍来监督
  • 版权所有:濮阳市纪委监察委
  • 地址:濮阳市金堤路532号 电话:0393-6667111
  •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47 备案序号:豫ICP备1202355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