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党的历史上首次用一次中央全会专门研究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问题,全会最重要的成果就是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决定》既有理论上的新概括又有实践上的新要求,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决定》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章中,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强做大国有资本等做出了全面部署,为做好国资国企领域改革发展党建各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把各项工作放到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大局中来思考、谋划、推进,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以高质量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促进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提质增效,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作为国企纪委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紧扣十九届中央纪委全会、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七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履责自觉
(一)推进“两个责任”持续发力。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推进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找准职责定位,知责明责尽责,履行好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双重领导体制下企业内部纪委优势,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既不能以监督责任替代主体责任,也不能只强调主体责任而推卸监督责任,做到“协助不包揽、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积极协助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要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创新体制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一级抓一级,认真解决工作力度层层递减的问题,推动从严治党向一线延伸。
(二)精准用好问责利器。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管党治党责任缺失,“四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多发,选人用人失察,先行先改、巡察整改不落实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坚持严管厚爱。严格问责和容错纠错相协同,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依纪依法大胆推进容错纠错,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坚持不枉不纵。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用好问责利器,形成问责常态。
二、聚焦主责主业,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
(一)要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当前集团公司正处于改革的关键时期,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是集团公司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根本保障,集团纪委不仅要致力于以监督执纪问责为核心国企特色纪检监察制度建设,同时,要从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廉洁从业、保障正确履职的角度推动集团公司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织紧织密织实制度的“笼子”,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二)要在关键监督上下功夫。让监督围绕“人”和“事”更加精准有效开展。企业的发展关键在人、重点在事。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既要干成事、又要力保在干成事的基础上不出事。这就需要从“人”和“事”两个方面结合来判断,精准把握监督的内涵和外延,避免监督泛化。要盯住“关键岗位”“关键人”,有针对性的开展日常监督,利用岗位廉洁风险排查、管理人员廉洁档案等手段,准确把握企业政治生态。紧盯选人用人、投资融资、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廉洁风险较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要工作通过事前报备审核、事中现场监督、事后总结备案实行全过程监督,规范权力的行使和运行。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决策事项监督清单,围绕廉洁风险点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让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最前沿。
三、整合监督力量,构建大监督格局
(一)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内部巡察、审计监督、监事会监督、群众监督等监督力量整合起来,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定期召集审计、财务、党建、组织人事、法律风控等部门沟通情况,及时通报问题,协调相关部门相互支持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协作,共享以不同监督渠道获得的工作信息。经营管理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反映出的财务、经济以及干部廉洁问题,可以作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依据,风险内控审计也可作为廉洁风险点排查的切入点。同时,纪检监察部门从上级纪委监委、群众来信来访以及效能监察等渠道获得的信息也可以使内部审计工作更有针对性,提高监督实效。
四、弘扬清正廉洁,推动廉洁文化建设
(一)从纪法教育入手抓细正面宣讲。将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融贯到全年学习计划始终,协同党建、人事部门深入开展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教育,组织开展“廉洁文化进家庭”等多样化的廉洁教育活动,着力营造廉洁文化氛围。及时开展督学、督改、督做、督效,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根本遵循,规范党员行为,有效地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从反面警示入手抓实以案促改。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通过分析通报同领域同行业警示案例、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对全体党员形成震慑,强化警醒,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筑起敬畏防线。
(三)从谈心谈话入手抓好因材施教。突出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把日常教育提醒作为治未病主要方式,通过定期、不定期的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履职尽责情况以及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情况,更加有针对性的进行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
五、提高自身素质,全方位加强队伍建设
(一)加强组织队伍建设。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拓宽选人渠道,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监督执纪执法业务能力强、又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纪检岗位工作。推动完善子公司纪检监察机构,逐步建立适合集团公司发展的纪检监察体制。
(二)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熟知党的发展历史,掌握党的政策规定,不断提高对党的先进性的认识,持续提升为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关注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点工作,在第一时间掌握最新情况,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不同阶段呈现出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和分析,不断总结工作中的经验、体会、收获,梳理出可复制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规律,通过不断创新,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学习和充实投融资、财务管理、工程招投标等监督范围内所涉及的业务知识,不求学得精、但求用得准;认真学习监督执纪法规条例,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练掌握和运用纪检监察条规,了解市场经济相关知识,掌握调查研究、取证、线索管理的专业能力,培养执纪办案能力。
(三)持续优化队伍纪律建设。把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体现在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各环节。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杜绝选择性监督、随意执纪调查、任意问责处置等问题,对执纪违纪从严从重处理,严防“灯下黑”,以铁的纪律维护纪检监察队伍纯洁性。(濮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郝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