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周刊第113期
2016-02-24 15:58 来源:

 



〓本期导读〓
【廉政要闻】濮阳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召开
【廉政动态】市纪委“两会”期间严查“四风”
【曝光台】关于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观点荟萃】“情面难却”实是公私不分
【他山之石】四川巴中:为266名党员干部澄清是非
【县区传真】濮阳县:打好节后作风建设“开场战”
【廉政论坛】“节后综合症” 要用猛药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连载(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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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要闻】
>>濮阳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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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中国共产党濮阳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召开。市委书记何雄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强调要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九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郭庚茂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提供坚强保证。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亚雄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提供坚强保证》的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2015年纪律检查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
当天下午,与会人员在分组讨论中,积极踊跃发言,谈感受、讲问题、提建议。大会以举手表决的形式,通过了市纪委常委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请登录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查阅。http://www.pyjjw.gov.cn/view.asp?id=7334

【廉政动态】
>>市纪委“两会”期间严查“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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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5日晚上,市纪委3个检查组分别到黄河路与濮上路交叉口某农家院、开州路与安泰路交叉口某酒城二楼、中原路与昆吾路交叉口某烟酒公司、建设路与振兴路交叉口某KTV、振兴路与古城路交叉口某茶社、古城路与京开路某洗浴中心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没有发现任何线索。“看来我市党风政风抓得紧,大家都不敢往枪口上撞了!”
虽然一时没有新发现,但检查组成员一刻也不敢放松,而是随时调整暗访的方式。2月16、17日,检查组分别到市政协、人大会议召开地点进行暗访,对疑似相互宴请、吃请、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进行跟踪检查。经过3天的检查,检查组共检查商场、酒店茶楼50余处,调阅账目300余条,发现疑似公款消费、接受宴请线索13条;使用公车查询系统排查车辆150余辆,跟踪疑似车辆30余辆,发现疑似公车私用线索2条。
  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两会”召开期间,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不间断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市各类餐饮娱乐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同时,在《濮阳日报》等新闻媒体重申举报方式,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让那些“隐身”违规者无处遁形。(王志浩张阳 王振阳)

>>铁腕肃纪清风来——濮阳市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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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是濮阳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的一年。在这一年里,市纪委紧紧围绕全会部署,坚持纪在法前,深化“三转”,推进改革,突出重点,强化创新,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狠抓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为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凝聚起更多的正能量,交出了沉甸甸的“成绩单”。http://www.pyjjw.gov.cn/view.asp?id=7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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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曝光台】
>>关于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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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紧盯“四风”问题,锲而不舍、咬住不放,持续开展监督检查,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将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濮阳县扶贫办副主任许利民违规收受现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5月,许利民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现金共计16000元,多次接受他人宴请,造成了恶劣影响。濮阳县纪委监察局给予许利民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2.清丰县高堡乡英满城村党支部书记王胜利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王胜利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将土地承包粮种补贴款作为工作补贴发放给本人及3名村党支部委员,每人发放1860元,共计7440元。清丰县高堡乡党委给予王胜利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3.南乐县寺庄乡卫生院副院长常佳英违规收受礼品问题。春节期间,常佳英收受药商一袋核桃和一袋红枣,价值280元。南乐县卫生局给予常佳英行政警告处分。
4. 范县人民法院祖红违规操办其父亲逝世周年纪念事宜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9月30日,祖红在范县杨集乡马庙村为其父办理周年纪念,通知亲属以外人员参加,并收受礼金1300元,造成不良影响。范县纪委给予祖红党内警告处分。
5.台前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传玉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台前县国土资源局自2010年12月违规租用车辆3年,用于业务工作和作为局长张传玉公务用车,租车费用共计10万元。台前县纪委给予张传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观点荟萃】
>>“情面难却”实是公私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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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要算好“人情账”。公权力要为民所系,而不是按亲疏远近划分三六九等,充当服务少数人的“礼包”。落马官员口中无论是昔日同事、同学、同乡求帮忙,不帮显得没有人情味;还是一些利益之交请托,想着与人方便、自己方便……话语间盘算的都是自己一亩三分地内的“私情”,维护的只是以自己为中心的少数人的利益。
领导干部要讲人情,但讲的是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真感情,是关心民众疾苦之情、帮贫扶困之情、解忧排难之情,绝不是利用权力照顾亲朋、迁就好友、荫庇家人之情。“公与私”、“礼与贿”、“人情与原则”之间有着天然而无法混淆的界限。(2月1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第4版)

>>节后上班要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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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单位节后上班前几天缺岗严重,个别在岗的同志也有些身在心不在,依旧沉浸在过年的心情中,没有完全进入上班状态。很多人表示节后刚上班非常不适应,有明显的“节后综合征”。
从“收身”到“收心”,既要自律,更要他律。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通过健全投诉和举报制度,对干部节后上班情况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消除官场“逍遥心态”。(2月1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第4版)

>>别让讲规矩守纪律的人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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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人不听号令、不守规矩干了有悖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事,却得着好处;而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单位和干部,却在老老实实、埋头苦干中被冷落、遭沉没。
各级党委和纪委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对怀有私心杂念、企图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好处的单位和党员干部,要自觉抵制、及时批评,执行纪律、坚决查处,绝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绝不让老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吃亏。(2月1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第4版)

【他山之石】
>>四川巴中:为266名党员干部澄清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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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遭遇不实举报挫伤积极性怎么办,出于公心为民办事反受指责如何处理?四川省巴中市去年为266名党员干部澄清是非,让他们放下包袱,大胆工作。针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情况,巴中市还以市委名义印发《关于支持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坚决不用无所事事、碌碌无为的“老好人”“太平官”。
该市建立信访举报核查机制,对被不实举报的干部,及时向其所在党组织反馈情况为其澄清,注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对犯过错误的干部,该市也不“一棍子打死”,只要表现突出、工作需要,处分期满后大胆使用。(2月1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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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区传真】
>>濮阳县:打好节后作风建设“开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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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伊始,为让全县机关党员干部立即进入工作状态,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濮阳县纪委坚持“四个不减”,即宣传教育力度不减、监督力量不减、明察暗访频率不减、查办案件力度不减,打好节后作风建设“开场战”。(常军捧)

>>又一家镇级清风文化苑在清丰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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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初,清丰县城关镇按照市、县纪委的要求,以“务实清廉”为主题,将镇机关大院打造成为镇级清风文化苑,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目前,该镇清风文化苑每天都迎来不少党员干部和办事群众的参观。(文/建玺)

>>南乐县铁腕治理“节日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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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南乐县纪委共开展集中检查21次,检查场所319个次,登记排查车辆1492部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6起,党内警告3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1人,编发通报2期。
据了解,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南乐县委、县纪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治理“节日病”入手,盯紧每一个节点,抓牢每一件小事,发现问题冒头就打,有病就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真正做到了把纪律挺在前面。

>>范县纪委积极传达贯彻市纪委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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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范县纪委召开常委会,迅速学习贯彻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会议明确指出要把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每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认真研读全会报告,吃透精神,把握要求,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深刻理解市纪委全会精神基础上,县纪委结合实际,对2016年工作计划进行了重新调整。会议还对中共范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会的筹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范纪宣)

>>开发区多举措加强代表、委员廉洁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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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代表、委员履行好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作好遵守纪律的表率;制定出台《开发区关于严肃“两会”工作纪律切实转变会风“十个严禁”规定》,对代表、委员会风会纪工作进行明确规定;开发区纪工委对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建立档案,并成立“两会”遵规守纪情况监督检查小组,开展监督检查,组织明察暗访。

>>示范区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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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正月初五)下午,示范区纪工委对示范区公车(含租用社会车辆)停驶封存情况,以及城区内公车私用,公款吃喝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
检查中发现,示范区建设局所租用的豫J5G535(别克商务)、豫JXQ010(皮卡)车辆未按要求在单位停驶存放。随后,依托市纪委党风政风室提供的公车比对软件系统,检查组先后到濮鹤高速出入站口、濮上园南北大门、绿色庄园南大门、水秀大剧院停车场等处,对200余辆车辆进行认真比对,发现2起疑似线索,已于当日下午上报市纪委党风政风室作进一步核实。

●春节期间,台前县借助移动、联通、电信网络信息平台,将《廉洁自律歌》设置为党员干部“廉政彩铃”,时时刻刻敲响廉政“警钟”。

【廉政速递】
●2月16日,市盐业局(盐业公司)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的“管党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利用2月14日至2月22日,组织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党章学习周”活动。

【廉政论坛】
>> “节后综合症” 要用猛药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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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年春节假期已过,人们陆续返回工作岗位。各行各业相继召开不同形式的部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全市上下呈现出一派抢抓机遇、干事创业,人勤春来早的可喜局面。
但是,还有一些党员干部沉醉在过节的氛围和习惯之中,上班考勤露露脸,出勤不出力、不干事,尚未进入正常工作状态,丑态百出:不遵守单位考勤纪律, “二大爷赶集随便溜” 迟到早退;在单位里俩人一伙、三人一团说说笑笑,乱传一些“八卦”爆料;上班就搞“电话煲”,天南海北胡乱侃,一个电话聊到下班;上网玩游戏、购物、看电影、聊天的;把办公室当成休息场所,打盹酣睡者;找借口开小差、请“霸王假”者;有的干脆关门落锁外出打牌娱乐等,这些都是“节后综合征”,是典型的影响干部职工形象的懒政怠政行为。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节后工作状态如何,是检验干部作风的一面镜子。过去,群众曾调侃一些部门“春节不出正月十五,进机关难找干部”。看似小事一桩,实则危害性、传染性甚远。一名党员干部如果患上“节后综合征”就会消磨意志、放纵自己、拖拉逸乐,既危害身心健康,又脱离群众,还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有人不以为然的以为,就节日后正常上班一事来说,如此说法难免有点小题大做,实则不然。试想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如果连正常上班都不能保证,怎么能做到密切联系群众?怎么谈得上为人民服务?“积恶成疾”就是平时对小病置之不理,慢慢成为危及生命的恶疾。若不严肃查处一时的拖拉逸乐的“节后综合征”,一传十,十传百就会慢慢传染下去,危害社会发展的享乐主义就会死灰复燃。
面对“节后综合征”,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纪律意识,牢牢把握严管就是厚爱,猛药去疴消除“节后综合征”,大胆去说,果断去管,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使广大党员干部全身心投入日常工作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时间节点,采用强有力的执纪手段出重拳、用实招、明察暗访,通报曝光,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让广大党员干部收拾好心情,调整好情绪,全身心的投入到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美丽新濮阳的大潮中去。(李爱国)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连载(十)〓
第二编 分 则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九十一条 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三条 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四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五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六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第九十九条 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第一百零三条 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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