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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曝光台】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被通报
【廉政动态】市纪委持续发力纠“四风” 春节期间监督执纪在行动
【观点荟萃】“风俗”“人情”不是破纪的挡箭牌
【他山之石】福建龙岩:让纪检监察干部“能上能下”
【县区传真】清丰县:向群众赠阅廉政春联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连载(八)〓
【红廉故事】杨勇将军一双棉鞋的故事
【廉政论坛】党员干部的立身行事之本
【微小说】真心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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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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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重申和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1月27日,濮阳市纪委监察局印发了《关于对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濮纪通〔2016〕3号),对近期查处的7起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
1.清丰县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曹业民违规操办其父亲逝世十周年纪念事宜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11月22日,曹业民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操办其父亲去世十周年纪念活动,安排人员通知14个乡镇分管计生工作副职和部分县直单位等非亲属人员156人参加,违规收受礼金19400元。清丰县计生委党组副书记、主任赵振丰(副县级),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郭献阁在事先明知的情况下,对曹业民违规行为未予阻止并随送礼金。2016年1月5日,清丰县纪委给予曹业民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郭献阁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赵振丰给予立案调查。
2.南乐县公路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王胜利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5年12月13日,王胜利对已封存的超标准车辆擅自启用并乘坐,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组织纪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12月15日,南乐县纪委给予王胜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违规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开发区教育局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为副局长王志高、张红韶和纪检组长贾艳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2015年12月4日,开发区纪工委给予王志高、张红韶、贾艳诫勉谈话,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开发区教育局局长史永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范县工商局新城工商所所长李国栋违规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李国栋办公室面积33.48㎡,严重超出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标准。2015年11月30日,范县纪委给予李国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宜红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牛恩胜分别给予诫勉谈话。
5.华龙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万功伟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5年5月25日,万功伟在工作时间违规驾驶公务用车探望亲戚。2015年6月19日,华龙区纪委给予万功伟党内警告处分;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胜利办纪工委书记王炜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胜利办党工委书记王胜利作出书面检查。
6.濮阳县胡状镇民政所所长冯相银办理其祖父逝世三周年纪念事宜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4月24日,冯相银操办其祖父逝世三周年纪念活动,违规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礼金2700元。2015年5月28日,濮阳县纪委给予冯相银党内警告处分。
7.台前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刘作哲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5年3月13日,刘作哲在工作时间违规驾驶警车参加吊唁活动。2015年4月13日,台前县纪委给予刘作哲党内警告处分,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县公安局分管经侦大队的副局长徐继全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县公安局纪委书记李鹏分别给予诫勉谈话。
【廉政动态】
>>市纪委持续发力纠“四风” 春节期间监督执纪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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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过节氛围,濮阳市纪委抽调公安、地税、工商、财政、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县(区)乡镇及县(区)直部门,开展突击检查活动,重点对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公款大吃大喝及公车私用等方面进行检查,剑指歪风,引领正风肃纪新常态。
1月16日,市检查组首先到清丰县住建局对近期账目进行仔细查阅,未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接着,又去到县房产局,检查组同样没有发现。“全市党风政风抓得紧、抓得牢,歪风邪气一定程度得到了遏制。”检查组成员分析说。
1月20日,检查组对台前县住建局2015年的账目进行查阅,经过半天的查阅还是没有找到大家所要找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难道是真的没有问题,还是我的能力有限,方法不对,我都开始对自己的工作能力产生质疑了。”随行的审计人员在车上说道。
话音未落,在检查组经过台前县凤凰商城时,路边停放的一辆黑色索纳塔轿车,引起检查组的质疑。工作人员随即打开公车查询系统进行查询,确属为某局的公车。经台前县纪委调查,确为公车私用,目前已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
“虽然市纪委要求的这么严,还是有顶风违纪的。”检查组负责同志说道。1月22日,检查组在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账目中发现一笔以“扫雪加班补助“的款项,检查组随即将线索交办范县纪委,目前正在调查核实中。
经过几天的检查,共发现疑似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21条。
其中包括:某局于2015年1月在某商贸有限公司购置白酒,分别开具三张金额分别为9000元、9000元、4800元的连号发票;某局于2015年5月在某商贸有限公司购买茶叶开具面额为2400元的机打发票;某局于2015年7月份在某某劳保用品门市花费3000元购置烟花爆竹等等。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彭济侠表示,市纪委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正逐条调查核实。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一旦查证属实,将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经了解,春节期间,濮阳市纪委充分发挥各纪检监察室、市直各协作区及各县(区)等全市纪检监察力量,采取推磨互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针对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持续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市县联动的监督格局,有效确保节日期间正风肃纪不留死角、没有空白。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严肃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反弹,营造风清气正过节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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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荟萃】
>>“风俗”“人情”不是破纪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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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完全统计,3年多来各地查处的“大操大办”问题已近万起,被追责的党员干部逾万人。从大量案例分析,“风俗”“人情”是常见的挡箭牌。大操大办者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前提,自己首先是一个共产党员,必须接受党规党纪的约束,而不是把行为底线退守到普通人的标准。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是一句空话,在日常生活中厘清民俗与党纪的界限、划清公与私的边界,就是具体体现。只要是党员和领导干部,就必须无条件遵守纪律和规矩,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更不能打折扣搞变通。(1月2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第2版“方圆谈”)
>>拜年不是“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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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着拜年“送礼”,是一些心怀不轨的人想搭乘“人情往来”这趟感情快车,为今后升官发财铺平道路。在正风肃纪劲头不减的高压态势下,党员干部应该廉洁过年,让佳节回归传统,让“拜年”回归真情。倡导廉洁过年,并不是单纯反对同事之间在春节期间走动,而是要树立拜年不是“送礼”的正确理念。党员干部尊重领导,一句真心的祝福、一条温馨的短信、一杯温暖的清茶,发自内心的拜年才是最珍贵的。领导爱护下属,不必坐等下属来拜年,可以主动走出去,变“对上”拜年为“向下”拜年,真正做到“领导身子沉下去、群众拇指竖起来”。(1月2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第4版)
【他山之石】
>>福建龙岩:让纪检监察干部“能上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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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符合6个条件,有5种情形之一的不予选用,有10种情形之一的应予调离纪检监察系统……福建省龙岩市今年1月起实施《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在严把准入关口、保持优良素养、严格监督管理、畅通退出渠道、强化激励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42条具体规定,让纪检监察干部能上能下。(选自1月23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第2版)
【县区传真】
>>清丰县:向群众赠阅廉政春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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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至12月,清丰县纪委监察局、清丰县委宣传部、清丰县文化局联合开展了廉政春联征集活动。2016年1月27日县纪委、县委宣传部组织“廉政春联下乡”活动在清丰阳邵乡正式启动。来自全县30名书法爱好者挥毫泼墨、将评选出的一百条优秀作品写成春联免费赠送给群众。
向全县群众赠阅廉政春联,是清丰县开展2016年度“颂洁咏廉”集中教育活动的一部分。除此以外,自2015年12月2日至2016年3月2日,学习《准则》《条例》、组织优秀廉政戏剧巡演、观看警示教育片、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等活动将陆续开展。(据清丰县纪委信息)
>>南乐县2015年度首轮巡察整改工作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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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3日至7月31日,市委巡察组对南乐县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局、民政局、环保局5个单位进行常规巡察。6月11日至8月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元村镇进行常规巡察。市派两个巡察组反馈意见54条,移交问题线索43件,接收信访件2件;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12条,移交问题线索17件,其中接收信访件13件。目前,反馈意见和移交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接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组织处理1人,党政纪处分9人,诫勉谈话9人,批评教育2人。
>>范县县委书记上廉政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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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市纪委统一安排部署,范县于2016年1月22日组织召开廉政党课暨恳谈会。县委书记王秋芳上了题为“践行四种形态 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廉政党课,并结合范县实际,对与会人员进行了廉政恳谈。会议还通报了中纪委、省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案件20起。
●1月26日,台前县首届春节联欢会顺利举办。台前县纪委的《廉洁自律歌》将党风廉政文化搬上了舞台,进一步扩大了廉政教育宣传力度,营造了浓厚廉政文化建设宣传氛围。
●1月27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将1000张“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提示卡”,下发给区直各单位、开州办干部职工,以及开州办下辖18个行政村全体党员。
【廉政速递】
●1月26日,市直宣传系统2016年春节党风廉政恳谈会召开。会上,市社科联、市文联、濮阳日报社等单位负责人分别就本单位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
●1月25日,市财政局组织召开春节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何雄在廉政党课上讲话精神,对春节期间廉政建设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部署。
●1月25日下午,市林业局召开廉政恳谈会,集中学习了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市委廉政党课会议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纪委有关典型案例工作通报。
●近日,市司法局抽调纪检、财务等部门同志,对市监狱、市强戒所201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开展审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连载(八)〓
第二编 分 则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六十三条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四条 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五条 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六条 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八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六十九条 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条 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
(二)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
(四)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党组织有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第七十三条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四条 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五条 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八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九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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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廉故事】
>>杨勇将军一双棉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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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秋,杨勇将军服从组织安排来到清丰县单拐村,任冀鲁豫军区副司令员,住在村民陈合修家里。陈合修年幼丧父,母亲双目失明,三十四岁了还没娶上媳妇,和母亲相依为命。自从八路军来到村里后,他接受了不少革命教育,思想发生很大变化。
那年冬天三天两头下雪,气寒地冻,一天夜里下了一场茫茫大雪。第二天一早,杨勇招呼警卫员出来和陈合修一块在院子里打扫积雪。杨勇将军也挥动铁锹铲雪,细心发现陈合修穿的是一双单布鞋,尽管穿着袜子,可脚趾头顶着袜子快要漏出来,就问他:“合修,赶紧换上棉鞋再扫雪,不然会把脚冻坏的。”陈合修憨厚地笑了笑直说不冷:“杨司令,俺娘看不见,没有给俺做棉鞋,俺冬天都是穿单鞋过冬,习惯了,不冷不冷。”杨勇将军心想:今年冬天特别冷,合修穿着单布鞋过冬,一旦把脚冻坏,咋照顾双目失明的老母亲呀。
杨勇将军喊来警卫员把前几天刚发的军用棉鞋拿出来,递给陈合修:“合修,把这双棉鞋穿上,以后扫雪会更利索!”陈合修一看是双新棉鞋,说啥也不要:“杨司令,你的心意俺领了,您带领部队东奔西跑打鬼子更需要穿棉鞋,您千万不能把脚冻了,俺在家里不出去冻不着脚,棉鞋对您来说说重要得很!”杨勇将军听了,既为一个文盲农民懂得了许多道理而兴奋,又为他那冻得发紫的脚趾头而担忧:“合修,我们打鬼子是为了老百姓,我不能看着你的脚受冻,快把这双鞋穿上!”任凭杨勇将军怎么劝,他就是不穿。挥动扫帚猛扫一条道跑到家门外。
杨勇将军担心陈合修冻坏脚,就把棉鞋送给陈合修的母亲。拿着棉鞋来到堂屋去见陈合修母亲,把棉鞋放在了老人手里,说是部队给合修发的棉鞋。老人把棉鞋摸了一遍又一遍,哽咽着说:“杨司令,您自从住到俺家,常帮俺担水推磨、收割庄稼,俺就感谢不尽了,不能再给您添麻烦了,俺小不穿棉鞋习惯了,这鞋还是您穿吧。”杨勇将军说:“大娘,这棉鞋不是我个人的,是八路军后勤部送给合修的,您要是不收,我咋向组织交代?”陈母亲点点头:“谢天谢地、谢谢杨司令、谢谢八路军!”。陈合修听说棉鞋的事,埋怨母亲:“娘,这双鞋不是组织上送的,是杨司令自己的棉鞋,您中了他的计啦!”陈母说道:“啥中计不中计的,杨司令好心好意待你,你穿上棉鞋吧,别把脚冻了。”陈合修热泪盈眶:“娘,这双鞋我不穿,我要把它当成革命的传家宝传下去。”
杨勇将军的那双军用棉鞋在陈合修家里像传家宝一样精心保存着。解放后,他把这双鞋捐献给了国家,成了革命文物在河南省革命历史博物馆展览。清丰县双庙乡单拐村被命名为省级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后,这双鞋又回到了单拐革命旧址展览馆存放,成为党员干部革命传统教育和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的实物教材。(清丰县纪委供稿)
【廉政论坛】
>>党员干部的立身行事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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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准则》《条例》是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立身行事之本,工作和生活的“标尺”,社会交往的“指南”。
首先必须读懂《准则》《条例》内容。近段时间,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利用集体讨论、分散阅读、专题讲座、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重点在学会、学深、学透上狠下功夫,记笔记、写体会、观案例、谈感想,千方百计熟悉、熟知、熟记《准则》《条例》条文,时刻做到心中有党纪、脑中有法规。同时必须规范自身行为。有了《准则》《条例》,就要严格按照《准则》修身,按照《条例》办事,除了自己不触碰《条例》“高压线”,不越“雷池”外,党员领导干部一旦发现身边工作人员和同志有犯错苗头,应当早提醒,早制止,早扯袖子,早晃膀子,这样才能保证大家少犯错误、不犯错误。还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和加大查处力度。群众、舆论、社会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之责,责无旁贷。只有立体、全面的监督,才能杜绝“破窗效应”的发生,使广大党员干部不违规、不犯纪。对于把《准则》《条例》当成“耳旁风”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纪委监察部门应当避开说情风、干扰风,有一是一,有二是二,既不乱扣帽子、乱打棒子,又不轻描淡写、避重就轻;既不姑息迁就、不闻不问,又不矫枉过正、过犹不及,坚决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有戒有惧为民忙,落实党规自身强。只要每个党员干部以身作则,遵规守纪,清廉为民,我们一定会打造一个更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濮阳县民政局 梁星毯)
【微小说】
>>真心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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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鹤和宋扬从小一起长大。大学毕业后,王鹤成为了一名交通局局长;而宋扬,则在家乡干起了工程。
国庆节放假,王鹤拎着酒来到了宋扬家。按照惯例,两人要下棋。一小时过去了,宋扬发现棋艺稍高的王鹤却一直在输,还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今天怎么啦?不在状态?”宋扬疑惑的问。
“还不是环城公路招标的事吗。这是一个大工程,很多人都想包点工程干,找我开后门的人非常多,都是自己的亲戚,每天都有繁多的糖衣炮弹,拉拢我不成,就缠着我的家人不放,弄得我左右为难。要不,我给找个工程给你干干?只要保质保量,我这也不算违规。”王鹤皱着眉头说。
“就为这事心里不平衡啊?这件事一定不行!”宋扬肯定的说,“正因为我们是朋友,更需要避嫌,这样才不致落人口舌,没有了私心,你就能挺起胸脯做官,不会被人牵着鼻子走。再说了,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如此下去,你就有可能从原来的一点小错变成徇私枉法的大错,我们的关系也有可能变质为权钱交易的关系,以后再想免费喝你两瓶好酒也就难了,这多不划算!我知道你想帮我,你看我现在不是挺好的吗?作为朋友,我只希望你工作干得好,对得起天地良心,这不仅帮了我帮了你,也帮了所有的老百姓!”
听了宋扬的话,王鹤顿时明白了该怎么样对付所谓的“工程网”了。“你小子从小就比我聪明,现在依然如此啊!我真服了你了!”
“认输啦?罚你连喝三杯!”宋扬说!
临别之际,王鹤紧紧握着宋扬的手,郑重地说了一句:“一辈子的好兄弟!”
▲说明:本文为“清风中原杯”微型小说大赛参赛作品,作者是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董旭。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