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正不移的袁安
2019-01-29 17:59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袁安(?―92年),字邵公,汝南汝阳(今河南商水)人,东汉名臣,袁绍、袁术五世祖。

袁安自幼跟从祖父袁良学习《孟氏易》,为人正直,严肃庄重有威望,很受人尊重。袁安最初担任县里的功曹,有一次带着檄文到州从事那里办事,从事托袁安带封信给县令。袁安说:“公事自有邮驿替您传送,私事则不该找我功曹。”他推辞不肯接信,从事害怕,不敢再坚持。
《汝南先贤传》记载:有一年大雪积地有一丈多深,洛阳县令外出考察灾情,见家家户户都扫雪开路,有人外出乞讨食物。县令来到袁安家门外,大雪封门,无路可走,以为袁安已经冻死,遂派人扫除积雪,破门而入。进门后见袁安僵卧床上,奄奄一息。县令问他为什么不出门乞食,袁安说:“大雪天人人都是又冻又饿,不应该再去打扰别人。”洛阳县令认为他贤德,就举荐他为孝廉。袁安卧雪的故事,在古代极有影响,成为传统文学和绘画广为引用的典故和题材,以颂扬他的清贫自守。
袁安先后在阴平、任城任职,当地官吏百姓对他既敬畏又爱戴。永平十三年(公元70年),楚王刘英阴谋逆案交到楚郡。第二年,三府(太尉、司空、司徒)认为袁安能处理复杂的案件,推举他审理此案,明帝任命他为楚郡太守。当时受楚王刘英供辞所牵连的有几千人,明帝很生气,办案的人急于定案,严刑逼供致屈打成招,惨死的人很多。袁安到任后,不进衙门,先去监狱审查案件,查出那些没有明确证据的犯人,列条上报,要放他们出狱。府丞、掾吏都叩头力争,认为凡是偏袒附和之人,在法律上都和刘英同罪,不同意他的做法。袁安说:“如果处理不当,我自当承担罪责,不会因此连累你们。”于是分别上奏,明帝醒悟,立即批复同意,因此被释放出狱的人有四百多家。疑罪从无、断狱公平使无辜的百姓免于冤假错案,袁安因此深得民心。
永平十四年(公元71年),袁安被任命为河南尹。他志行高洁,从不因贪污贿赂去审讯人。袁安常常说:“凡是由读书而开始做官的,高则希望担任宰相,低则希望能担任州牧太守,在圣明之世禁锢人才,是我不忍心做的事。”听到这些话的人都很感动,并勉励自己要廉洁奉公。袁安任职十年,京师政令严明,吏治清明,他在朝廷名望很高。
元和二年(公元85年),武威太守孟云上书:“北匈奴既然已经与我们和亲,南匈奴又去抢劫他们,北单于认为是大汉朝欺骗他们,想要进犯边境。我们应当将俘虏归还,以此安抚他们。”章帝下诏召集百官在朝堂上商议。公卿大臣都认为夷狄狡诈,贪心不足,得到俘虏后就会狂妄自大,不可开这个先例。唯独袁安说:“北匈奴遣使进贡请求和亲,将在边境掳到的汉人交还给我们,这表明他们畏惧我朝威严,而不是先违背约定。孟云以大臣身份镇守边疆,不应该失信于戎狄。放还俘虏足以表明我们的优待和宽容,又能使边境的百姓得到安定,确实是有的。”
司徒桓虞也改变主意听从袁安。太尉郑弘、司空第五伦都恨袁安,郑弘还大声激怒桓虞,说凡是主张释放俘虏的,都是对陛下不忠,被桓虞当场呵斥。第五伦和大鸿胪韦彪都恼怒的变了脸色,朝堂上一时剑拔弩张。司隶校尉把所有的情况奏明章帝,最后章帝还是听从了袁安的建议。
章和二年(公元88年),和帝继位,因其年幼,窦太后掌管朝政。窦太后兄长车骑将军窦宪上疏请求北击匈奴,袁安力主怀柔,反对无故劳师远涉,浪费国家钱财,徼功万里。他与太尉宋由、司空任隗及九卿向朝廷上书劝谏,然而几次上书都被搁置。宋由惧怕,九卿也渐渐不再上奏,惟有袁安与任隗守正不移,直至摘下官帽在朝堂上争论十几次。窦太后不听,众人都替他感到害怕,然而袁安神色自若。
窦宪最终还是出兵北匈奴。其弟窦笃、窦景各仗权势,派出爪牙公然在京师拦路抢劫,征收赋税,收取贿赂,京师一时乌烟瘴气。袁安数次弹劾他们,并与任隗一起检举窦氏兄弟及那些讨好附和他们的人,被窦氏党羽怀恨在心。但是袁安、任隗一向品行高尚,窦氏一族无法加害他们。在如何处置北匈奴的问题上,袁安和窦宪在朝堂上针锋相对,即使被恶言辱骂、威逼,袁安始终寸步不让。事实证明狂妄自大、自以为是的窦宪是错误的,安抚北匈奴再次反叛,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完全可避免的灾难。
徒知扫虏已非谋,况复兴戎更启忧。尽有危言终不用,老臣遗恨几时休?
永元四年(公元92年),袁安去世,朝廷上下都感到非常痛惜。
袁安一生,清贫自守,明断是非,受人畏爱,不畏权贵,守正不移,这是后人对他最大的追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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