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史昭廉】抵御倭寇的濮阳御史
2020-04-10 10:30 来源: 清风龙都

 吉澄(1510——1577),字静甫,明朝开州(今濮阳县)人。开州“八都”之一。历任洛南知县、贵州道监察御史、福建巡按御史、大理寺左寺丞、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嘉靖二十八年,吉澄任洛川知县时,轻徭薄赋,恤民困苦,实政惠民。《洛川县志》载:吉澄离职后,百姓立“去思碑”一通以示怀念。
 吉澄因政绩卓著,朝廷升他为贵州道监察御史。任职八年间,恪尽职守,刚正不阿,不徇私情,不攀权贵,对不法官员弹劾不避,时称“人比两鲍”。
 嘉靖三十四年,吉澄任福建巡按御史时,倭寇犯境后,攻破了福清城,抢走了大量财物,杀害了许多百姓。福清县令齐世昌一边组织百姓自救,一边向朝廷上疏请求支援。朝廷为抚慰死者家属,下发了七千七百两帑金。对于这些帑金的使用,有两个人提出不同意见。从四川布政司参议任上请求回乡抗倭的项志德上书吉澄:“我儿也在这次倭寇犯乱中惨遭杀害,但死者死矣,不可复生,可生者尚在,自当坚强。当下紧要的是要严防倭贼再来犯边,以保众人安全。帑金若依例发放给十万余民众,每户只可添几件御寒之衣,多几餐膏粱之食而已。若用于修筑一座民城,则可抵御倭患,保境安民,使百姓再无性命之忧,其价值之大不言而喻!”福清县令齐世昌也向吉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圣旨上说的很明白,七千七百两白银是帑金,只能用于安抚倭乱中的死难者家属。倭乱之后,民众生活亟待恢复,民力亟待休养。倘若私改用途,恐生民乱,又恐被倭寇奸细利用,煽动不明真相的民众造反。还恐被别有用心、心怀叵测的政敌弹劾,落得一个‘抗旨不遵’的罪名。到那时身败名裂,悔之晚矣!”
 吉澄接到两人的上书后,感到都有一定道理。几经思索后对二人说:“修城利国利民,功垂千秋,齐县令所言,也有道理。我有意将两者结合起来,上疏朝廷,为民请命。”
 入夜,吉澄唤来侍童,掌灯、铺纸、研墨,一个时辰就写就了一份《请以帑金筑城保民疏》的奏章:“臣闻,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夫民者,国之本也;城者,民之避所也。君者,得民心者自安;民者,得城佑者长久。今倭贼磨刀霍霍,屡犯我福清之民。倭贼刀锋所及,兆民仆地,流血漂橹。非民不勇也,财物不多也,乃无金城汤池以自保也。……故保民之要,筑城为先,而非给尺帛寸金以慰其心也。……故臣叩首以请朝廷将所发帑金以助福清十万民众修城抗倭之用!臣临表涕零,再次叩首仰盼!”
 不久,朝廷的圣旨就下达了,恩准了吉澄的请求,并对他深思熟虑、为国操劳的品格大加赞赏。知县齐世昌见朝廷也同意修筑民城,也就打消了顾虑,开始与项志德一道商议筑城具体事项。项志德大为感动,带头捐银一百二十五两。在他的感召下,福清的官员、富商和民众也纷纷捐款,不到一个月,共筹得捐银三千二百一十五两。
 在吉澄的指挥下,采石料,挖地基,筑城墙,历时两年零八个月,建成了福清海口镇民城。海口镇民城在抵御倭寇的侵犯时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民众不仅避免了倭寇多次侵犯带来的灾难,也在支援别处抗倭和收留难民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嘉靖三十四年,吉澄调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奉命率军平定辽东边境“米王”造反,取得黑风口大捷,威震朝野。
 万历五年,这位人比“两鲍”、刚正不阿、驰骋疆场、保境安民的名宦溘然长逝,享年67岁。
  有诗赞曰:
洛川思君千般好,刚正不阿比两鲍。
海口御倭修民城,功垂青史永不老。

——选自《鉴史昭廉》阳市纪委监委编著


责任编辑: 屈秀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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