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濮阳市华龙区纪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复信访举报和信访突出问题集中
整治抓落实见成效十条措施》的通知
2020-04-30 17:14 来源: 宣传部

各乡(镇)办纪(工)委、区直各有关单位纪检组(纪委)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组:

为深入落实省纪委《关于推进重复信访举报举报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的意见》,推动我区重复重复举报和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高质量开展,现将《重复信访举报和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抓落实见成效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濮阳市华龙区纪委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重复信访举报和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抓落实见成效十条措施

 

一、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对账销号减存量。对全重复2次信访举报的,进行全面起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进行集中交办,对账销号。交办件由区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调查核实,不得下转,不得以谈话函询代替调查核实。

二、实行初信初访首接首办。加强初信初访办理质效,提高一次性办结满意率,确保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三、建立重复信访举报数据库。每周对全重复举报情况进行筛查,信访举报2次以上的,即时列入重复举报数据库,动态更新管理,每月交办。

四、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凡是纳入重复信访举报和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范围的,严格落实“六个一”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案,疑难重点信访案件由主要领导亲自包案。做到“包调查、包处理、包落实、包反馈、包稳定”。

五、严格“双向承诺”制度。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办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实行双向承诺的要求,对实名举报,案件承办部门应在收到信访举报件5个工作日内,与实名举报人签订双向承诺书,按照承诺时限办结。

六、实行“双反馈”制度。对交办的实名重复信访举报,承办部门要在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对匿名举报,除因涉密不宜公开的,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反馈处理结果。

七、严格落实案件审核“四个不放过”要求。做到“事实不查清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不停访息诉不放过”。

八、严格办案稳控双责任。案件承办人员既要履行办案责任,也要履行稳控、疏导、化解责任;信访问题发生所在乡镇和部门,要按属地原则承担稳控责任,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稳控化解工作,确保案结事了。

九、实行信访问题分级管理。建立重复信访举报和信访突出问题分级管理机制。乡镇和部门发生2件以上重复信访举报和信访突出问题的,标示为红色,实行重点监控;发生1件重复信访举报和信访突出问题的,标示为橙色,实行预警管理;未发生重复信访举报和信访突出问题的,标示为绿色,进行常态化管理。分级管理每季度调整一次,动态管理,对连续2次标示为红色的,约谈乡镇或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发生4件以上重复信访举报和信访突出问题的,或省纪委监委挂牌交办的,实行挂牌管理。

十、定期排名通报,严格责任追究。每月对重复信访举报和信访突出问题交办件办理情况进行排名通报,特殊攻坚时期实行周通报,对连续2次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 实施重点监控管理,挂牌督办,并约谈纪委主要领导。通报情况发乡镇(街道)委书记。对因工作不力、敷衍塞责,引发群众重复举报,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 王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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