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是巡察工作的关键环节。为推动村(社区)巡察成果落实落地,华龙区在巡察村(社区)反馈整改工作中,围绕“谁来改、如何改、改没改”,对巡察村(社区)发现的问题,强化明责压责督责,推动区、乡、村“一体整改”,确保巡察整改真到位、真落地、真有效。
一是划分责任“明责”。坚持“下去一把抓、回来再分家”,集中巡察结束后,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剖析根源,对问题表现在村(社区),根源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职能部门的,明确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职能部门牵头整改,划清区、乡、村三级党组织整改责任,解决“谁来改”的问题。二是集中交办“压责”。通过下发交办函、主要负责人参加集中反馈会等方式,向区直职能部门集中交办,明确整改要求,压实整改责任,解决“如何改”的问题。止目前,已向10个区直职能部门交办老旧小区改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民主集中制落实等方面问题15个,做到“乡村吹哨、部门报到”,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三是强化检查“督责”。成立巡察村(社区)一体整改工作组,对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日常督导、集中督查和验收评估,推动问题一体改、成效一体评,确保整改取得实效,解决“改没改”的问题。
截止2023年4月19日,围绕城中村房屋安全隐患、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情况、“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等开展集中整治6次,制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试行)》《党政“一把手”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华龙区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制度8项,进一步推进了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