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万鸿斌身为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工作中,滥用职权、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鉴于万鸿斌在审查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真诚悔错认错。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二)项、第二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之规定,经市纪委同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万鸿斌开除党籍、政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万鸿斌简历
万鸿斌,男,汉族,1976年11月生,濮阳县习城乡庄户村人,1997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
1998.07— 2002.07 濮阳县新习乡二中任教;
2002.07— 2008.02 濮阳县中小学教研室、教育局办公室干事;
2008.02— 2011.08 濮阳县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2011.08— 2016.05 濮阳县王称堌镇中心校校长;
2016.05— 2018.03 濮阳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2018.03— 2020.07 濮阳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人。
政协第十三届濮阳县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