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21年8月17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谢浩有期徒刑七年又八个月,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谢浩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被判处刑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七条、第十四条之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谢浩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