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10月29日,县委巡察组对21个乡(镇)的189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2020年12月16日,对本轮巡察情况进行了集中反馈。现将反馈情况公开如下:
一、村级党组织建设薄弱,战斗堡垒作用虚化、弱化
12个乡(镇)48个村存在村级党组织不健全、党建制度不落实、组织生活不正常等问题。
19个乡(镇)106个村存在“三会一课”制度流于形式问题。
17个乡(镇)79个村存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落地工作法”流于形式等问题。
5个乡(镇)5个村存在农村基层组织无活动场所、临时租赁场所等问题。
10个乡(镇)11个村存在“两委”班子不团结、违规决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强等问题。
6个乡(镇)25个村存在党务、村务、财务不公开,独断专行、作风霸道等问题。
2个乡(镇)5个村存在村“两委”干部不思进取、碌碌无为、不能干事、不会干事等问题。
2个乡(镇)3个村存在村“两委”干部消极懈怠、敷衍了事、推诿拖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1个乡(镇)1个村存在村“两委”干部思想消极、作风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
12个乡(镇)59个村存在党员发展不及时、程序不规范、近亲繁殖等问题。
17个乡(镇)73个村存在党员教育管理缺失,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不足额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参加党组织活动,甚至长期失联、失管等问题。
9个乡(镇)16个村存在党员参与、支持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
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
在办理各类救济、补助、贫困户评定和其他涉及群众事务过程中,6个乡(镇)9个村存在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等问题。
2个乡(镇)2个村存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惠农专项资金、扶贫资金等问题。
3个乡(镇)4个村存在巧立名目、违规收缴、拖欠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等问题。
3个乡(镇)4个村存在挥霍、挪用、侵占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等违纪违法问题。
三、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突出
13个乡(镇)42个村存在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非法使用天然气包、电线私拉乱接、坑塘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到位等影响村民安全问题。
18个乡(镇)115个村存在美丽乡村工作落实不好,村容村貌脏、乱、差,村内有卫生死角,蚊蝇大量滋生等问题。
16个乡(镇)56个村存在下水道淤堵,排水不畅,暴雨严重积水等问题。
2个乡(镇)4个村存在无牌无证小作坊非法排污问题。
6个乡(镇)12个村存在违规焚烧垃圾、焚烧秸杆问题。
10个乡(镇)33个村存在村内道路坑洼不齐,道路不通,严重阻碍村民日常通行等问题。
14个乡(镇)48个村存在安全生产、环保治理、环境卫生、道路出行、水电气等民生事项得不到落实的其他问题。
6个乡(镇)11个村存在医疗、教育、养老方面需要村“两委”办理而不及时办理等问题。
10个乡(镇)25个村存在群众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的其他问题。
四、廉洁乡村规范化建设亟待提升
8个乡(镇)18个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没有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公章、牌子和上墙制度。
3个乡(镇)9个村没有党务村务公开栏,没有村级权力清单公开栏,没有典型案例曝光台。
14个乡(镇)61个村党务村务公开栏公开不规范,更新不及时。
11个乡(镇)59个村没有建立“阳光账本”,或者更新不及时。
12个乡(镇)62个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未按照《工作规程》开展对村“两委”日常监督,没有经常走访群众,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没有定期互通工作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没有列席村“两委”会议,没有按要求参加廉情调度会。
19个乡(镇)117个村《四议两公开一监督记录本》《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记录本》《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走访记录本》记录不规范。
五、脱贫攻坚“百日会战”工作推动不力,问题多发
7个乡(镇)12个村13户26人未脱贫人口脱贫质量不高。其中帮扶措施不到位的有4个村4户6人。
13个乡(镇)63个村“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未有效开展,存在图形式、走过场、消极应付、敷衍了事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