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上午,十三届濮阳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孙思群主持会议并宣读本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宗德超作动员讲话。
根据县委安排,本轮共派出20个巡察组,采取“一托十”方式,对全县200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会议指出,开展村(社区)巡察关系到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精神新要求在我县的落实落地;关系到管党治党责任能不能一贯到底,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关系到基层治理体系和监督体系建设,能不能助力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全县巡察机构、被巡察单位要提升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高质量开展。
会议要求,巡察组要紧盯被巡察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和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履责情况。在紧扣“三个聚焦”巡察监督内容的同时,针对软弱涣散、信访突出问题村、廉洁乡村示范村、一般村等不同类型的村要因村施策,精准查找政治偏差,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觉悟。乡镇党委要强化政治意识,督促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乡镇要成立专门的联络组,配合巡察组做好个别谈话、座谈调研、延伸了解等工作。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巡察组组长对巡察工作要加强领导、把关定向,注重统分结合,统筹协调工作方案、工作力量和工作进度,深入开展巡察了解,找准影响村(社区)发展稳定的根源症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三要坚守纪律底线。各巡察组要严守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巡察期间一律禁止饮酒,不得接受被巡察单位的任何宴请。纪律作风督查组要加强督查,对不遵守纪律、跑风漏气、损害巡察组形象的人员严肃处理,坚决防止“灯下黑”。四要抓实巡察整改。乡镇党委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村(社区)党组织承担整改具体责任,要做到巡前即知即改,巡中立行立改,巡后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办公室、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和乡镇纪委要各司其职,统筹做好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