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高村的阳光账本上记录的集体土地和收取的有问题,怀疑有部分集体土地承包费没有记录。”
“集体资金流失是大事,必须查准核实,马上入村调查,”清丰县委第八巡察组组长明确表态。
巡察组立即走访群众,与村党支部书记、会计、监委会主任分别谈话,发现2022年,高村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上任后,6.51亩集体土地被群众承包,合同签订后,收取了2022-2024年土地租金5308元未上交到乡财政所。
面对巡察组的询问,支书解释道:“我们知道这笔钱该上交,可是有另外2户困难村民的租金一直没收上来,我们想着等收齐了一起上交,就耽搁了。”村会计也点头称是,村监委会主任则面露愧色,表示监督工作没做到位。
巡察组在了解到情况后,耐心地向他们讲解相关财务制度和政策,强调集体资金规范管理的重要性,并督促他们尽快整改。同时,联合大流乡党委,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集体资金截留问题专项排查整改。
3月27日,魏庄村上交乡财政所信号塔租租赁费16000元;3月28日,高村上交乡财政所集体土地租赁费5308元;4月16日,杨庄村上交乡财政所光伏发电板收入1880元;4月21日,孟家村上交乡财政所电线杆赔青款1680元。前大流村光伏发电板收入2579.97元正在办理手续。
村民们得知此事后,纷纷对巡察组竖起大拇指:“巡察组一来,村里的‘糊涂账’都算明白了,我们心里也踏实了!”
“通过集中巡察,堵塞财务管理漏洞,守护百姓的‘钱袋子’,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群众身上,是巡察组的重要责任。”县委第八巡察组组长表示。(徐诺 李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