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委机关作风建设,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现就严明工作纪律重申如下:
1.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坚决杜绝无故迟到、早退、缺岗及旷工现象。工作时间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
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等,做到事先报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打招呼,擅自离岗外出。因病、因事请假,严格按程序和权限执行请销假制度。
3.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按照通知要求参会,不准迟到、早退、缺席。确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参会的,提前向会议组织方请假。会议期间,自觉维护会议秩序,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严禁在会场上接打电话,不准随意进出,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4.严格规范文明礼仪。注意仪容仪表,规范着装,党员要佩戴党员徽章。严格依规依纪,文明执纪执法。言行举止文明礼貌,办公室干净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营造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严格遵守交通秩序,严禁酒后驾车。
中共清丰县纪委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