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刘登儒同志工作日午间饮酒典型问题的
通 报
4月27日下午,县纪委监委在“台前县廉洁医院建设动员大会”会风会纪检查中,发现刘登儒同志工作日午间违规饮酒并在会场睡觉的问题,现通报如下:
4月27日,县人民医院工会主席刘登儒同志在明知当天下午需参加会议的情况下,仍然在工作日午间违规饮酒,并在参加会议期间睡觉,严重扰乱了会风会纪,造成了不良影响。2021年5月7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刘登儒党内警告处分。
工作日午间违规饮酒且在会议期间睡觉,是典型的违反工作纪律行为。2009年我市出台文件规定“无论什么理由,国家工作人员工作日中午一律禁止饮用各种酒类和含有酒精的饮品”,并在历年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中持续进行强调,但从目前情况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顶风违纪、存在工作日午间饮酒现象。全县党员干部职工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强化主体责任,坚持举一反三,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警示教育工作,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以“钉钉子”的精神紧紧扭住“四风”问题不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营造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为“清廉台前”建设提供坚强作风保障。